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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臺中市初賽防疫應變計畫公告

說明:
一、 依據111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臺中市初賽實施計畫、暨市府衛生局111 年10月24日中市衛疾字第1110143953號函辦理。
二、 「111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防疫應變計畫(以下簡稱防疫計畫)重點說明如下:
(一) 參賽相關人員(含參賽者、評審、指導老師、帶隊師長、工作人員)應事先繳交「個人健康狀況聲明書」(詳見防疫計畫附件3-1)予就讀或服務學校(留校備查)。
(二) 如於比賽當日屬「於自主防疫期間,無症狀」者可參加本競賽活動,惟需繳交兩日內快篩陰性證明(附件3-2)予就讀或服務學校(留校備查)。
(三) 會場不對外開放非競賽相關人員入場,僅開放大會工作人員(含評審)、參賽相關人員入場。(攝影人員每校至多2人,需換證入場)。
(四) 參賽相關人員彼此應保持社交距離;參賽相關人員(除不可佩戴口罩之音樂比賽吹奏類學生、合唱類師生、指揮外)需全程佩戴口罩。吹奏類學生、合唱師生、指揮得於演出時不戴口罩,演出結束後仍須佩戴口罩。
(五) 參賽相關人員請事先填妥:
1、 個人項目:「個人賽健康管理表」(附件4-1)於報到時繳交,始完成報到手續。
2、 團體項目:「團體賽健康管理表」(附件4-2)及「團體賽非參賽人員健康管理表」(附件4-3) ,須逐級核章,並於報到時繳交,始完成報到手續。
(六) 因應疫情競賽會場不進行頒獎典禮,參賽者應於競賽後儘速離開會場不得逗留,各組比賽當日成績將公告於臺中市學生音樂比賽專網(https://art.tc.edu.tw/music/) 、臺中市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專網(https://art.tc.edu.tw/folksong/) ,請自行查詢。
三、 請參賽個人或團體於報到時,檢附貼上44元郵資之掛號回郵信封一個,評語表及獎狀將由各承辦學校於賽後寄送,逾期不予受理。
四、 檢送「111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暨師生鄉土歌謠比賽臺中市初賽」 防疫應變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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