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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立大里高級中學辦理貧困學生(含國中部貧困原住民學生)居隔或居家照護期間午餐補助(每日65元)申請辦法說明

一、依據:
1.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1年10月17日中市教體字第1110089239號函與臺中市政府原住
民族事務委員會111年10月21日中市原文字第1110011295號函辦理。
2.本市學校貧困學生(含國中部貧困原住民學生)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規定而
進行居家隔離或居家照護,本學期(111學年度第一學期)學期中午餐補助維持以發放現
金方式辦理。

二、補助對象:
1.本校有申請並經本校午餐供應推行委員會會議審查通過「111學年度第一學期上課日午
餐餐費補助」之貧困學生(含國中部貧困原住民學生)。
2.本校有申請並經本校午餐供應推行委員會會議審查通過「111學年度第一學期例假日安
心午餐券補助」之貧困學生(含國、高中部貧困原住民學生)。

三、補助內容:
1.上述補助對象第1項學生111學年度第一學期學期中因本人確診或同住家人確診依防疫
規定需在家居隔或居家照護無法到校上課吃餐期間(不含自行請防疫假者),每日發放
65元午餐補助。(以上課日為主)
2.上述補助對象第2項學生111學年度第一學期學期中因本人確診或同住家人確診依防疫
規定需在家居隔或居家照護無法使用安心午餐券兌餐,每日改以65元現金補助。(以例
假日為主)

四、申請補助方式與繳交證明文件:
(一)申請方式
1.填寫申請單(如附件),並須給家長、導師簽名後繳交學務處午餐秘書。
(解除居隔後繳交或由家人代為申請)
2.繳交證明文件。

(二)繳交證明文件
1.本人或同住家人之居家隔離通知書。(由衛生局核發,請下載列印出紙本)-核算補助日期

2.居隔期間未使用之安心午餐券。(如弄丟或已由其他家人協助兌餐者無法補助)-有申請
安心午餐券者

五、相關補助方式依中央防疫指揮中心公布之防疫措施與臺中市政府補助函文滾動式
修正。
六、家長如有疑問,請洽詢本校午餐秘書。學校電話:(04)24067870-分機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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