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教研習】臺中市111年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與融合教育知能線上研習
資料組公告
請錯過全校研習的老師
把握這兩場結合重要議題的特教線上研習 每學年請參加特教研習3小時以上

| (一) | 參加對象: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之教師和行政人員。 |
| (二) | 研習期程:111年12月28日(星期三)至112年1月11日(星期三)。 |
| (三) | 研習方式:採非同步線上課程,請於期程內觀看研習影片,並填寫回饋單。 |
| (四) | 研習聯絡人:本市山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輔導組呂兆敏老師(電話:04-25205563)。 |
| (五) | 報名暨錄取方式: |
| 1、 | 請於111年12月23日(星期五)前至本市特教資訊網(https://spec.tc.edu.tw/)→「研習進修」→「數位教室」→「111年高中暨國教研習」中查詢本研習,並點選「報名連結」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完成報名程序。 |
請點此連結即可選擇報名研習
https://spec.tc.edu.tw/page/cf78d0d8-4418-4358-b8c0-d51bb62fb21c
| 2、 | 請逕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查詢錄取名單,不另行通知。 |
https://special.moe.gov.tw/article-info.php?guid=4385595A-65A6-0CA6-4C25-E801EFFD10F5&paid=193&token=
依教育部對地方政府特殊教育行政績效評鑑指標、學前特殊教育服務品質方案績效指標,及高等教育階段學校特殊教育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規定,為有效達到特殊教育相關人員的在職進修,促進特教專業發展,規定特殊教育相關人員研習時數如下:
(一) 學校行政人員(含校長、園長、主任(含園主任)、組長、幹事、護理師)每年至少達3小時以上。
(二) 特殊教育教師每年至少達18小時以上。
(三) 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每年至少達9小時以上。
(四) 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每年至少達6小時以上。
(五) 普通班教師每年至少達3小時以上。
(六) 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之教保服務人員每年至少達3小時以上。
(七) 大專校院輔導人員每年應參加36小時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