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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教研習】臺中市111年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與融合教育知能線上研習

資料組公告

請錯過全校研習的老師

把握這兩場結合重要議題的特教線上研習   每學年請參加特教研習3小時以上

(一) 參加對象: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之教師和行政人員。
(二) 研習期程:111年12月28日(星期三)至112年1月11日(星期三)。
(三) 研習方式:採非同步線上課程,請於期程內觀看研習影片,並填寫回饋單。
(四) 研習聯絡人:本市山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輔導組呂兆敏老師(電話:04-25205563)。
(五) 報名暨錄取方式:
1、 請於111年12月23日(星期五)前至本市特教資訊網(https://spec.tc.edu.tw/)→「研習進修」→「數位教室」→「111年高中暨國教研習」中查詢本研習,並點選「報名連結」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完成報名程序。

請點此連結即可選擇報名研習

https://spec.tc.edu.tw/page/cf78d0d8-4418-4358-b8c0-d51bb62fb21c

2、 請逕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查詢錄取名單,不另行通知。

 

https://special.moe.gov.tw/article-info.php?guid=4385595A-65A6-0CA6-4C25-E801EFFD10F5&paid=193&token=

依教育部對地方政府特殊教育行政績效評鑑指標、學前特殊教育服務品質方案績效指標,及高等教育階段學校特殊教育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規定,為有效達到特殊教育相關人員的在職進修,促進特教專業發展,規定特殊教育相關人員研習時數如下:
(一) 學校行政人員(含校長、園長、主任(含園主任)、組長、幹事、護理師)每年至少達3小時以上。
(二) 特殊教育教師每年至少達18小時以上。
(三) 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每年至少達9小時以上。
(四) 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每年至少達6小時以上。
(五) 普通班教師每年至少達3小時以上。
(六) 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之教保服務人員每年至少達3小時以上。
(七) 大專校院輔導人員每年應參加36小時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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