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111 學年度中三區高級中等學校適性轉學簡章
說明:
一、申請之資格及條件: 凡就讀本區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學生(藝才班、體育班、國中技藝技能優良學生 甄審入學、實用技能學程、適性輔導安置及進修部之學生除外)因學習適應(性 向、興趣)問題者,得報名申請。
二、申請原則: 每一學生僅可申請一所學校,並限一科報名,且以一次為限。原則如下:
(一)原就讀普通高中學校之學生可選擇申請綜合高中學校報名。
(二)原就讀綜合高中學校之學生可選擇申請普通高中學校報名。
(三)原就讀普通高中、綜合高中之學生可選擇申請與原就讀不同技術型高中學 校專業科報名。
(四)原就讀技術型高中學校專業科之學生可選擇申請與原就讀不同技術型高中 學校專業科報名。
(五)原就讀技術型高中學校專業科之學生可選擇申請與原就讀不同普通高中、 綜合高中學校報名。
三、申請日期與程序:
(一)報名日期:111 年 12 月 19 日(星期一)~111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五)下 午 14~21 時。
(二)報名地點:市立霧峰農業工業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辦公室。 (413 台中市霧峰區中正路 1222 號)。
(三)應繳文件:學生申請適性轉學時,應填具經家長(監護人)同意簽名之申 請書(如簡章附表一),並向原就讀學校檢附下列文件辦理。
1. 經導師及輔導教師簽名之適性輔導資料表(含高中職適性輔導相關資料, 如簡章附表二),其內容包括生活、學習及生涯等輔導。
2. 讀書計畫(以 A4 格式繕打,內容至少包含轉學動機、補修學分規劃、在 校學習規劃及未來規劃等)。
3. 第一/二學期兩次期中評量成績單(面談時繳交)。
4. 獎懲紀錄表(面談時繳交)。 學校應將申請書及相關文件彙整後,送本會審查。
(四)學生報名作業費:0元。(低收入戶子女或其直系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報 名作業費全部減免;中低收入戶子女,報名作業費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