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期中學教師法律教育研習營(進階)」請參閱
| 主旨: | 函轉法官學院本(112)年7月31日至8月2日及8月14日至16日舉辦「第3、4期中學教師法律教育研習營(進階)」,請轉知所屬教師擇一報名並惠予公假登記,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法官學院112年5月17日官院教信字第1120000809號函辦理。 |
| 二、 | 法官學院為加強與各級學校教師合作,活化公民與法律課程教案,特辦理旨揭研習,請於5月31日12時30分至6月9日17 |
| 時止,逕至官網首頁點選「研習資訊/線上報名」,正取80人,備取20人,額滿後即關閉系統,報名網址:https://registration.judicial.gov.tw/SIS/StuCourseEx。 |
| 三、 | 錄取名單將於6月21日後公布於法官學院網站,並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不另寄送公文。為利課前聯繫,請務必填寫正確電子信箱及聯絡電話。 |
| 四、 | 凡全程參加研習營之教師,覈實核予學習時數認證,並上傳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
| 五、 | 本研習假法官學院(臺北市士林區福國路103號)201教室舉辦,備有雙人套房,提供研習人員住宿。檢附課程表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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