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推動數位學習績優徵選計畫」之「優良教案」徵選對象規則調整
教育部為鼓勵教師跨校合作,刪除「優良教案」徵選對象教學團隊須為同校之規定,調整後規則為:「全國中小學教師個人或教學團隊(係指現任教師[含代理、代課教師、實習教師]、主任及校長,至多4人組成)」,餘請依上開函文辦理。
本案如有疑問請聯絡以下承辦人員:
(一) 績優中小學學校及績優中小學人員初選:本市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唐小姐及陳小姐,電話:04-23952340分機121、122。
(二) 優良教案徵選: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總計畫辦公室),電話:04-2218-1098,Email:asdl@mail.ntcu.edu.tw。
詳情請參閱附件
本案如有疑問請聯絡以下承辦人員:
(一) 績優中小學學校及績優中小學人員初選:本市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唐小姐及陳小姐,電話:04-23952340分機121、122。
(二) 優良教案徵選: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總計畫辦公室),電話:04-2218-1098,Email:asdl@mail.ntc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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