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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體育署委請國立體育大學辦理之「校園性騷擾、性侵害及性霸凌防治-學生體育活動參與」校園宣傳活動申請計畫1份

一、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3年1月30日臺教體署學(一)字第1130003924號函辦理。
二、 為強化國民中學、國民小學之體育班學生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教育意識與正確的性別態度,並傳遞校園內正確體育運動活動之身體自主權益觀念,達到校園安全運動環境之政策目標,教育部體育署特委請國立體育大學辦理旨揭校園宣傳活動。
三、 如有辦理意願者,請於113年2月23日前至https://forms.gle/xw1HK7wRCPmu8Zax6填寫講座報名表或由教育部體育署網頁「單位業務>學校體育>專案計畫>青春活力.校園性騷擾防治宣導>申辦計畫」進入連結,提出申請,俾篩選後,確定辦理學校名單。
四、 本案以設體育班學校為旨揭座談會優先辦理對象;另申請學校數如超過50所,將以近3年內未辦理過之學校優先。
五、 關於申請本案計畫如有相關詢問事項,請逕洽國立體育大學計畫專案助理李小姐,聯絡電話:03-3283201分機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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