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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國立暨南國際大學辦理樂齡學習中區輔導團計畫之辦理樂齡學習專業人員培訓(一般講師)實施計畫,如主旨說明請參閱。

轉知國立暨南國際大學辦理樂齡學習中區輔導團計畫之辦理樂齡學習專業人員培訓(一般講師)實施計畫,如主旨說明請參閱。
主旨:檢送教育部委請國立暨南國際大學辦理樂齡學習中區輔導團計畫之辦理樂齡學習專業人員培訓(一般講師)實施計畫1份,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2月23日臺教社(二)字第1130019126號函辦理。
二、培訓對象以中區輔導團督導縣市之高齡教育相關人員為主:
(一) 現任樂齡中心講師、樂齡大學教授課程講師:未曾受過該培訓訓練者,且具有樂齡學習中心、樂齡大學1年以上之教學經驗為優先。
(二) 教育部所屬之社教機關(構)、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轄屬樂齡學習中心、大學校院承辦樂齡大學等相關機構之樂齡教育人員。
(三) 其他具終身學習或老人相關領域之專業人員、各級學校現職教職員、已(屆)退休之公教人員、有意從事樂齡學習專業人員者,並以具有樂齡學習核心課程之領域專業者。
三、該培訓課程須全程參與,無法全程參與者,請勿報名,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3年3月13日(星期三)中午12時,錄取名單預計同年3月18日(星期一)下午3時公告於教育部樂齡學習網。
四、相關參加對象限制、報名作業程序、課程資訊及注意事項等,請詳閱培訓計畫內容(教育部樂齡學習網/最新消息https://moe.senioredu.moe.gov.tw/Home/News?side_nav=ContentEducation&load_url=EduMoreNewsDataRead%3FeducationMessageFileViewModel.enFormId%3DS8IppDTLJOzEHWR6xATeCA_c_c)。
五、該培訓不補助交通費與相關停車費用,請參訓人員請自理。
六、本案如有未盡事宜,請洽國立暨南國際大學(諮商心理與人力資源發展學系)蘇偉豐專任助理,連絡電話:(049)2910960轉2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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