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載具教學應用
發佈者 :
設備組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420018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教育局)
承辦人:初旭昇
電話:(04)-22289111*54908
電子信箱:orsonchu03@taichung.gov.tw
受文者:臺中市立大里高級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4月23日
發文字號: 中市教課字第1130033455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三 (387040000E_1130033455_ATTACH1.pdf)
主旨: 修正本市辦理之113年度臺中市「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載具教學應用線上增能實施計畫,請鼓勵貴校教師踴躍參與,並惠予公差假登記,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113年度臺中市「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載具教學應用線上增能實施計畫辦理。
二、 為提升教師的數位學習資訊素養,能善用數位科技於行政事務與課程教學,爰研議旨揭計畫,相關訊息摘要如下:
(一) 參加對象:本市高中以下各級學校教師優先。
(二) 參與人數:每場次50名,領域任課教師優先錄取,以網路線上報名順序為原則。
(三) 實施方式:線上教學。
(四) 場次資訊:上午9時至中午12時或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共3節,場次請參閱計畫。
三、 檢附旨揭實施計畫乙份,如有問題請逕洽本案聯絡人:04-23952340#121 陳映璇小姐(nichichin@st.tc.edu.tw)。
正本: 臺中市各市立高級中等學校、臺中市各市立國民中小學、本市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本市私立國民中學、財團法人台中市私立慎齋國民小學、臺中市私立惠明盲校、台中市私立明道普霖斯頓國民小學、臺中市私立華盛頓國民小學、臺中市私立育仁國民小學
副本: 本局課程教學科、本局資訊教育暨網路中心
地址:420018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教育局)
承辦人:初旭昇
電話:(04)-22289111*54908
電子信箱:orsonchu03@taichung.gov.tw
受文者:臺中市立大里高級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4月23日
發文字號: 中市教課字第1130033455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三 (387040000E_1130033455_ATTACH1.pdf)
主旨: 修正本市辦理之113年度臺中市「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載具教學應用線上增能實施計畫,請鼓勵貴校教師踴躍參與,並惠予公差假登記,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113年度臺中市「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載具教學應用線上增能實施計畫辦理。
二、 為提升教師的數位學習資訊素養,能善用數位科技於行政事務與課程教學,爰研議旨揭計畫,相關訊息摘要如下:
(一) 參加對象:本市高中以下各級學校教師優先。
(二) 參與人數:每場次50名,領域任課教師優先錄取,以網路線上報名順序為原則。
(三) 實施方式:線上教學。
(四) 場次資訊:上午9時至中午12時或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共3節,場次請參閱計畫。
三、 檢附旨揭實施計畫乙份,如有問題請逕洽本案聯絡人:04-23952340#121 陳映璇小姐(nichichin@st.tc.edu.tw)。
正本: 臺中市各市立高級中等學校、臺中市各市立國民中小學、本市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本市私立國民中學、財團法人台中市私立慎齋國民小學、臺中市私立惠明盲校、台中市私立明道普霖斯頓國民小學、臺中市私立華盛頓國民小學、臺中市私立育仁國民小學
副本: 本局課程教學科、本局資訊教育暨網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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