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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3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及「全國學生美術比賽臺中市初賽實施計畫」,請踴躍參加。

國中組、高中(職)組分西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等六類,請有意願參賽同學利用暑假完成,開學初交至訓育組俾利報名作業。

說明:
一、 113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臺中市初賽依本市行政區、學校校數,分三區進行初賽,其中國中、國小分甲、乙、丙三區競賽,高中(職)分A、B、C三區競賽。
二、 全國學生美術比賽,首重原創性與獨特性,參賽作品應為學生之個人創作,非著作權保護之著作(如AI人工智慧生成作品)不得參賽。
三、 參加本市初賽之作品,經各校辦理初選後,由各校承辦人員統一至「臺中市學生美術競賽成果暨報名網」(https://tcart.tc.edu.tw)報名,報名時間自113年9月12日(星期四)起至9月20日(星期五)止,請務必於送件前登錄完畢,逾時恕不受理。
四、 書法類各組前三名應參加113年10月20日(星期日)上午9時於 本市立大華國民中學舉行之本市初賽書法類現場書寫。請參賽學校督導學生應以嚴謹態度參賽,若因故不克參加現場書寫者,應繳交放棄參加全國學生美術比賽聲明書(詳見實施計畫附件二),由就讀學校於113年10月16日(星期三)前函報承辦學校及副知本局備查。
五、 參加本市初賽書法類現場書寫參賽者,除承辦單位提供用紙,不得使用其他紙張書寫、亦不得自行攜帶紙張試寫,違者現場書寫作品不予列入決選評定。
六、 113學年度全國決賽須現場創作之類組,參賽者應參加113年 11月9日(星期六)下午1時30分於郵政博物館舉行之現場創作 (時間、地點如有變更將另行通知)。(須現場創作之類組組別及簡章,由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擇期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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