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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科技輔助自主學習工作坊」

發佈者 : 設備組
葳格學校財團法人臺中市葳格高級中學 函

地址:40644臺中市北屯區軍福十八路328號
聯 絡 人:林雅欣
電  話:04-2437-1728分機711
傳  真:
電子郵件:hsin422@wagor.tc.edu.tw

受文者:臺中市立大里高級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8月9日
發文字號: 葳高教字第1130100138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葳格中學B1科技輔助自主學習工作坊實施計畫.pdf (113AA08450_1_09110620945.pdf)

主旨: 有關本校依據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113年高級中等學校實施計畫,承辦B1「科技輔助自主學習工作坊」案,敬請鼓勵貴校師長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113年高級中等學校實施計畫暨113學年度高中優質化計畫。
二、 因應本校113學年度高中優質化計畫子計畫D-2數位學習發展計畫,為增進高級中等學校教師對自主學習教學模式之應用及自主學習與數位學習平臺的關係與實作,爰承辦旨揭研習。
三、 本活動辦理方式說明如下:
(一) 研習時間:113年8月22日(星期四)及113年8月23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4時。
(二) 研習地點:臺中市葳格高級中學俊儀樓六樓會議室。
(三) 參加對象:
1、 已完成「A1數位學習工作坊(一)」及「研習及A2數位學習工作坊(二)」之教師,並請提供相關研習證明佐證。。
2、 優先錄取本校教師。
(四) 報名截止時間:即日起至113年8月12日(星期一)中五12:00前填寫表單https://forms.gle/hkdsSMsPsE81zpQX8報名或報名額滿為止。。
(五) 敬請貴校同意核予參與人員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者,將核發研習時數12小時。
四、 研習相關實施計畫如附件。
五、 注意事項:
(一) 本研習為實作課程,請參與教師自備筆電或平板以利課程操作。
(二) 參加人員依實際上課時數核發研習時數,已報名者無故缺席,依規定不予核發研習時數。
(三) 為響應環保概念,請學員自備環保杯。
(四) 本研習期間僅提供午餐,不提供住宿與交通費。
(五) 研習期間如遇天然災害、疫情影響,處理措施將另行發信給予參與學員,請參與學員隨時留意相關訊息。
六、 聯絡窗口:教務處教學組林雅欣組長,連絡電話:(04)-24371728分機711;或研發處助理邱筑翎小姐,連絡電話:(04)-24371728分機834。

正本: 臺中市高中
副本: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臺中市中小學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國立臺灣科技大學(113年高級中等學校科技輔助自主學習北區輔導計畫團隊)(均含附件)

校長 張祝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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