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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科研卓越獎助實施計畫

發佈者 : 設備組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420018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教育局)
承辦人:課程督學 簡雅雯
電話:22289111+54309
電子信箱:wen111@taichung.gov.tw

受文者:臺中市立大里高級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9月25日
發文字號: 中市教小字第1130083596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387040000E_1130083596_ATTACH1.pdf)

主旨: 檢送本市113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科研卓越獎助實施計畫乙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市113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科研卓越獎助實施計畫辦理。
二、 本計畫重要內容摘要如下:
(一) 申請及審查程序:
1、 初審:各校於113年11月15日(星期五)前自行辦理獎助計畫之初審。
2、 推薦報名:將申請資料於113年12月6日(星期五)下午4時前送至豐原區翁子國小辦理複審(送件方式:以學校為單位送件,可現場收件,亦可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
3、 複審:113年12月20日(星期五)前由本局聘請專家學者擔任審查委員,進行計畫申請書書面審查。
(二) 獎助方式:
1、 本獎助件數為30件。
2、 作品完成並經複審通過後,依審查結果核發該件作品獎助金,每件研究計畫之獎助金以1萬元為上限,獎助金由指導老師協助作者統籌規劃,應含支應研究過程中所需之實驗器材或耗材,不得用於購置設備(單價一萬元以上)。
三、 若有相關疑問,可逕洽本市豐原區翁子國小楊宗榮主任04-25223369#702。
四、 本計畫若有未盡事宜或補充事項,得隨時公告說明之。

正本: 臺中市各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本市私立高級中等學校、臺中市各市立國民中小學、麗喆學校財團法人臺中市麗喆國民中小學、臺中市私立磊川華德福實驗教育學校、臺中市私立華德福大地實驗教育學校、臺中市私立洛克威爾藝術實驗教育學校
副本: 本局高中職教育科、本局國中教育科、本局國小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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