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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里高中高中部暑期學藝活動與學期課後輔導活動(第七節)實施計畫

臺中市立大里高級中學高中部暑期學藝動與學期課後輔導活動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臺中市高級中等學校課業輔導及學藝活動實施要點辦理(109年11月24日中市教高字第1090102485函)。
(二)臺中市立大里高級中學高中部課業輔導及假期學藝活動實施計畫(110年2月22日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二、目的:為加強課業輔導及協助低成就學生實施補救教學,推廣學藝活動以減少學習挫折,提升學習興趣,增進學習效果。
三、參加對象:本校高中部一至三年級(高中體育班實施專長訓練不上課後輔導)。
四、活動內容:依各領域教學活動安排或補救教學為主要教學內容。
五、辦理時間如下:
(一)第一、二學期:開學第三週開始至第三次段考前一週止。每週一至週四第八節。
(二)暑假:
1.高三:七月第四個禮拜至八月下旬,計四週,每週五天,一天六節,計120節。
2.高二:八月第一個禮拜至八月下旬,計三週,每週五天,一天六節,計90節。
3.高一:八月第二個禮拜至八月下旬,計二週,每週五天,一天四節,計40節。
(三)寒假:不辦理。
註:以上視學生學習狀況與校務發展,調整上課節數與時段。
六、收費:
(一)依規定高中每節20元收費,乘以上課天數。
(二)持有低收入戶證明、軍公教遺族、重障人士子女及重障學生,免繳納費用。
(三)持有中低收入戶證明之學生,得減免十分之六費用。
(四)持有經濟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證明之學生,得減免十分之三費用。
(五)費用於註冊時一併繳交。
(六)本計畫經 校長核可後實施之,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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