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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快樂學習教育基金會設置學生獎助學金

財團法人快樂學習教育基金會
113學年度第1學期獎助學金開始受理申請
一、申請時間:113年9月6日~113年10月31日
二、申請資格:
  1. 就讀臺中市學校(國小、國中、高中)學生,且未接受其他獎助學金者。
  2. 不限制在校成績。
三、獎助金額:每名一萬元整。
四、申請方式:下載申請表,填寫完畢後連同相關文件繳回校方。
*該會以急用貧病或家庭經濟狀況不佳,並檢附完整證明文件者優先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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