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快樂學習教育基金會 112學年度第2學期獎助學金
財團法人快樂學習教育基金會
112學年度第2學期獎助學金開始受理申請
一、校內申請時間:113年2月16日~113年3月29日
二、申請資格:
1. 就讀臺中市學校(國小、國中、高中)學生,且未接受其他獎助學金者。
2. 不限制在校成績。
三、獎助金額:每名一萬元整。
四、申請方式:下載申請表,填寫完畢後連同相關文件繳回教務處註冊組。
五、申請表如附件,請欲申請之同學自行下載。
*該會以急用貧病或家庭經濟狀況不佳,並檢附完整證明文件者優先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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