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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第2學期大里高中學生通過英文檢定獎勵辦法,請於4/11-4/30提出申請

為鼓勵同學積極參與英文檢定,提升英文能力,請同學於114年4月11日--30日向教務處教學組提出申請,並檢具成績證明,逾期恕不受理。
申請流程如下
1.上網下載或到教務處領取申請表及辦法(申請說明請詳閱說明書)。
2.準備證書或成績證明並填妥申請書(全民英檢需通過聽說讀寫)。
3.4/30前送交教務處申請書及證明(請準備影本一份及正本現場驗證完即返還)
務必留意參加檢定的成績公告時間,若超過時限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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