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4年度原住民中低收入戶(含低收入戶)子女課後照顧補助計畫,請有需要之學生備齊資料自行辦理。
| 說明: |
| 一、 | 依據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114年10月20日中市原文字第1140011992號函辦理。 |
| 二、 | 旨揭計畫簡要說明如下: |
| (一) | 下半年度申請期限:114年11月1日至11月25日止。 |
| (二) | 受理機關:臺中市各區公所。 |
| (三) | 補助對象及資格: |
| 1、 | 補助對象:公、私立小學、國中及日間部高中職生。 |
| 2、 | 補助資格: |
| (1) | 具原住民身分。 |
| (2) | 設籍臺中市滿4個月以上。 |
| (3) | 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並以低收入戶家庭優先補助。 |
| 三、 | 請依限申辦,經費用磬將停止受理。相關申請書件,請至該會官網http://www.ipd.taichung.gov.tw-便民服務-各項福利措施查詢下載。 |
| 四、 | 檢附補助計畫1份供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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