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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財團法人台中市私立廣亮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愛心慈善獎助學金

說明:

一、申請對象:家境清寒且為低收入戶,上學期平均70分以上(高一可附第一次段考成績單),單科不得低於60分,其餘詳情請參閱附件。

二、本案申請學生需接受審查委員至家中訪視(無法接受者請勿申請)。

三、校內申請截止日:114年11月18日前備齊相關文件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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